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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三年前买的一套拆迁安置房,出卖人的协议书上有10万快钱现在看起来是被拆迁房子和安置房的差价但是没写什么时候交,就是被拆迁房子和安置房子差价该交的钱出卖人为什么不用交我不知道。

我三年前买的一套拆迁安置房,当时房子没有交工,我付全款以后和出卖人在开发商那里做了协议书更名,当时出卖人说房子是全款房,开发商也承认是全款房,但是协议书签的不一样,出卖人的协议书上有10万快钱现在看起来是被拆迁房子和安置房的差价但是没写什么时候交,也没写交了没有,我的协议书上什么钱都没写所有的房屋安置情况都是X,就有被拆迁房子的情况和安置房的情况,我们的协议书签订时间差两年。待交工时开发商出具的房屋交工通知单上是0付款,我拿钥匙时的确有10万快钱的欠款,钱没人交房子交不了工。我多次找开发商,他们说是工作失误造成并且有书面证明带公章的,我怎么办?我在多次找开发商时他们曾经说过这个钱出卖人不用交。假如我起诉开发商会有什么结果?假如我被骗了,是开发商和出卖人一块骗的,出卖人不好联系怎么办?房子我装了也住了,物业费用也交的。住房子信访解决的物业,钥匙包工那儿拿的。问题补充:按道理是出卖人欠开发商的钱,但是开发商说出卖人这钱不用交,开发商的证明是当时是拆迁置换房房换房,不找差价,那个钱是被拆迁房子的安置款误套算进去的,现在我考虑不是这么回事,就是被拆迁房子和安置房子差价该交的钱出卖人为什么不用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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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7 热心网友

      拆迁安置房的定义  所谓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如黄埔江两岸进行的世博动拆迁。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拆迁安置房的购置  因此购置拆迁安置房首先要查明安置房的性质,一般来说对已经竣工的安置房可以查询其“五证”,或到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房屋的产权资料等。不同类型的拆迁安置房,交易双方承担的交易风险有所不同。第一类动拆迁安置房,由于交易时间长,受市场因素的影响,往往买家需要承担极大的法律风险。主要体现在房价上涨后上家有意反悔,找合同的漏洞逃避法律责任追求己方利益,或为合同的履行设置障碍。如果是购买还没定位的安置房风险就更大,买卖双方虽然可以知道房屋大致的坐落位置,但无法确定建好后安置房的具体结构、朝向、小区环境等,办理过户等手续时间也会更长。  因此在购买此类房产时,签订一份有效的具有可操作性的买卖合同就显得至关重要。买卖合同除了要具备一般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外,还需要对房屋的增购等费用的支付方式,迟延交房等都作出明确的约定。一般来说购置该类房屋,可以根据《民法通则》及《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签订附条件的合同来保证买卖合同的有效性,并对具体细节作出明确约定以防合同相对方反悔,最好由专业房产律师进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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