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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介绍一下青岛国有土地一级开发单位和土地储备中心在一级开发整理上的关系,运作流程[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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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中村(居)和旧城改造土地管理工作的通知》(青政办发〔2010〕37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旧城改造、旧村改造等项目,可由市国土资源房管部门或委托区政府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土地开发整理单位,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先期实施征地拆迁等工作,做成“净地”后再供应。土地开发整理的主要流程为:计划编制和立项—>招标实施单位—>办理审批手续—>实施拆迁安置等各项开发整理工作—>综合验收—>“净地”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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