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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底入职,缴存基数如何核算_北京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提到”职工2018年在缴存单位工作时间不足一年的,缴存基数为2018年工资总额除以实际工作月数“,在实际工作是如何操作的呢。例如,18年10月22日入职,10月份发了9天的工资,前三个月为试用期。实际工作月数是3还是2或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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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4 热心网友

    10月发放的工资不是足月工资不应计入缴存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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