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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法院终审判决逾期交房至实际交房止赔偿损失.开发商将置換房2010年卖给他人并办产权.2009申请強制执行.2,2011年7月开发商申执行异议中止执行或执行回转,开发商不将一层楼道还原商铺二层

1,2009年法院终审判决逾期交房至实际交房止赔偿损失.开发商将置換房2010年卖给他人并办产权.2009申请強制执行.2,2010年4月开发商通知交其他房,我拒收7月将我告.法院二审驳回.3,2011年7月开发商申执行异议中止执行或执行回转,法院一二审驳回异议.42011年12月中法院依职提再审确有错误对2011年该院裁定再审,2012年5月再审维持原裁定.不能觧除置換协议.4,我要判决房,开发商不将一层楼道还原商铺二层卖他人已办产权.法院执行又无能执行他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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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7 热心网友

    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出卖人延期交付房屋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择一金额较高的要求开发商赔偿。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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