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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房,02年购买(合同在房管局已备案),07年出房产证和契税,190方,家庭6人同住,原来是两个人共有,现共——南京

我有一房,02年购买(合同在房管局已备案),07年出房产证和契税,190方,家庭6人同住,原来是两个人共有,现共有方把房屋全卖给我,但地税房屋交易评估价远高于我们的实际交易,要求按他们定的评估价缴税,不然不受理。请问我可以通过哪种途径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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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您好,房屋交易评估价是较为规范的价格,是二手房交易中的价格底线,只能按照这个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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