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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是买了一套总价21万的房子,有找法律部门公证。是不是可以告他违约,需要多长时间,收费分别是多少

你好,我之前是买了一套总价21万的房子,当时房产证没有下来,签的是合同,有找法律部门公证。现在产证下来,要我们多加2万元过户,我们是不是可以告他违约,陪违约金,如果我打关司,需要多长时间,收费分别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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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六款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根据《物权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因此,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可以订立合同进行买卖,但是不能办理过户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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