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外省户口,在大连缴存公积金,现以我配偶名字在户籍地进行商业贷款在户籍地买了商品房,已于今年2月份开始还款,商品房也是我配偶名字
本人是外省户口,在大连缴存公积金,现以我配偶名字在户籍地进行商业贷款在户籍地买了商品房,已于今年2月份开始还款,商品房也是我配偶名字,但贷款合同有双方名字,请问我是否可以提取公积金?如果可以,需要什么材料?可否由我进行现场办理或我配偶写委托书由我进行现场办理(我配偶在外省,距大连几千公里,来回很麻烦还要专门请假),如果可以委托,是否需要统一格式的委托书。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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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我的提取额度如何计算可提多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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