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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12.10号买了套总价48.2的二手房,本来双方商量好给定金1.2万的(我当时给了1.2万卖方也打了1.2万的收条)请问卖方是违约吗?

你好!我12.10号买了套总价48.2的二手房,本来双方商量好给定金1.2万的(我当时给了1.2万卖方也打了1.2万的收条),可中介在写合同的时候写了1.2万的定金另外又写了1.2万的首付款,尾款开始也写错了(写成了40.7万)后来改成了47万,现在卖方以我没付首付款为由要毁约,请问卖方是违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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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8 热心网友

    1,买方因限购政策不能履行合同,属于不可抗力,不是违约。2,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如果是双方协商一致约定的,就有效。按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不高于合同标的额的30%即可。3,中介没有审查购房资格的义务,但是需要尽到提醒义务。4,胜诉率这个问题没法回答你,我只能给你说如果证据齐全胜诉的可能性较大。一个案件能不能胜诉不是律师说的算,要看案件详情、双方证据情况、诉讼技巧、法官的认定与判决,这是一个综合因素。如果有哪个律师给你说这案子肯定能赢,那一定是为了骗你钱。5,中介有告知义务,但是没有审查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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