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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江西赣洲市里买了一套顶楼的新房子,购房合同上是说2011年12月31日交房,我们想上诉他们

我们在江西赣洲市里买了一套顶楼的新房子,购房合同上是说2011年12月31日交房,可是到现在才交,合同是拖了三个月按总价格的1.510000每天计算,三个后按210000每天计算,可现在才赔偿我们1万多,而我们计算这11个月有四五万的赔偿,而且我们那房屋的顶是中间高两头底,相差十几公分,买的时候说是平顶,可现在不是,我们想上诉他们,请问我们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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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购房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的协议。需要注意的是:1、买售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咨询,如无异议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2、在签订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应当由出卖人提供的有关证书、证明文件。 3、合同条款应 该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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