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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积金上浮调整的咨询_北京

您好,我于2017年7月参加工作,2019年4月底离职并加入新单位,新单位自5月起为我缴纳社保公积金。今日,新单位的人力部门同事告知我,我不能参与本次公积金的上浮调整,因为公积金缴纳基数是根据我上一年平均工资计算的,而这里的“上一年”只考虑加入新单位之后的情况,也就是说,我只在新单位工作了2个月,没有“上一年”平均工资的概念。我想确认政策里的“上一年”平均工资必须是由同一个单位发放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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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是指职工本人上一年的月平均工资,即上一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工资总额除以12。您这种情况,不用调整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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