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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从原单位离职,原单位未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是否可以要求原单位补缴_北京

我在上一家企业连续工作了41个月,期间一直未缴纳住房公积金,向公司询问的时候说是农村户口不给缴纳住房公积金,请问该企业是否违反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现在我已经从那家单位离职了,如果该企业违反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请问我是否可以要求其为我补缴之前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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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尊敬的用户,您好!        依据《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第一条:“有条件的地方,城镇单位聘用进城务工人员,单位和职工可缴存住房公积金”。故法律法规对农业户口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未做强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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