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房产网 > 杭州房产问答 > 杭州其他 > 杭州其他 > 5月时我们与某房产中介签订合同购买了一套二手房,本次口头承诺说撤销合同也只愿意交还8万元称2万元为中介费用。但既然房屋根本没有买卖行为也就不构成中介服务费了。

5月时我们与某房产中介签订合同购买了一套二手房,本次口头承诺说撤销合同也只愿意交还8万元称2万元为中介费用。但既然房屋根本没有买卖行为也就不构成中介服务费了。

5月时我们与某房产中介签订合同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合同上约定由我们乙方交付10万费用,内含一切税费与中介费,若超出则超出部分由中介承担。但日前核税时核税费用约为13万,中介既不愿意承担超出费用,也不愿意撤销合同始终在拖延时间。本次口头承诺说撤销合同也只愿意交还8万元称2万元为中介费用。但既然房屋根本没有买卖行为也就不构成中介服务费了。想请问这种情况下如乙方想继续购买房屋,是否可以和甲方自行前往房产交易中心重新签订合同完成房屋买卖后,通过诉讼向中介讨还费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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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0 热心网友

     房屋买卖税费标准如下:  1、契税:买受人承担,居住房屋个人1.5%、单位3%,非居住房屋3%;  2、合同印花税:买受人承担,0.03%;  3、权证印花税:买受人承担,5元本;  4、交易手续费:每平方米3元,全部由开发商承担;  5、登记费:买受人承担,住房每套80元、非住房每套300元;  6、配图费:买受人承担,居住房屋25元;非居住房屋1:500地籍图每幅65元、1:1000地籍图每幅92元、1:2000地籍图每幅120元;  7、抵押登记费:纯公积金贷款100元,组合贷款及商业贷款200元;  8、公证费:50万元以下部分,按房价的0.3%,不足200元按200元计;50万-500万按0.25%。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什么是房产税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  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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