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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们小区的楼房维修后,能否将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账目公示?[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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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你好:按照《青岛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为保证业主对维修资金的知情权,增强资金使用的透明度,房屋维修前要将工程预算及涉及房屋户门号及户数进行公示;维修完成后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支出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单位账和幢、户门号分户账中按规定相应核减。《办法》第三十四条、三十五条还规定:资金管理机构、业主委员会,应当每年至少一次与专户管理银行核对房屋专项维修资金账目,并向业主公布。并建立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信息系统,业主可随时对其分户账中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增值收益和账面余额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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