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房产网 > 青岛房产问答 > 无棣路5号地块,已闲置10年,按规定是否应收回?此地块为浩翔房屋开发公司。[青岛]

无棣路5号地块,已闲置10年,按规定是否应收回?此地块为浩翔房屋开发公司。[青岛]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w****7 热心网友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您所反映的地块位于市北区无棣路5号-5号丙,2002年出让给青岛浩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名称为浩翔大厦。多年来,该项目因规划调整、周边居民对项目规划条件提出异议(挡光)、企业变更等原因,致使该项目未能按期开工建设,市城乡建设委、规划局等部门多次召开协调会议,研究规划调整及建设有关问题。依照国土资源部《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该宗土地不具备无偿收回条件。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