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棣路5号地块,已闲置10年,按规定是否应收回?此地块为浩翔房屋开发公司。[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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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您所反映的地块位于市北区无棣路5号-5号丙,2002年出让给青岛浩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名称为浩翔大厦。多年来,该项目因规划调整、周边居民对项目规划条件提出异议(挡光)、企业变更等原因,致使该项目未能按期开工建设,市城乡建设委、规划局等部门多次召开协调会议,研究规划调整及建设有关问题。依照国土资源部《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该宗土地不具备无偿收回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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