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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江房屋共用部位维修分摊,楼顶漏雨,需要哪些业主分摊?[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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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6 热心网友

    根据《青岛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费用分摊主要分为四种形式:一是属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由全体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的房屋建筑面积的比例共同承担;二是属单幢房屋内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由该幢房屋的全体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建筑面积的比例共同承担;三是属一个单元内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由单元内的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建筑面积的比例共同承担;属单元内一侧房屋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由该侧房屋的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的房屋建筑面积的比例共同承担;四是相邻业主共有部位的维修,由相邻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建筑面积的比例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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