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房产网 > 青岛房产问答 > 青岛其他 > 青岛法律纠纷 > 我的房屋是85年建的,当时的建设部门批准建设的,建设部门是市南区建设管理局批准的,我想问一下能否按照法规规定给予补偿[青岛]

我的房屋是85年建的,当时的建设部门批准建设的,建设部门是市南区建设管理局批准的,我想问一下能否按照法规规定给予补偿[青岛]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4****6 热心网友

    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通知》(青政发〔2011〕18号)文件规定:“政府应当组织国土资源房管、城乡建设、规划、城管执法、监察、审计等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根据该规定,该处实施征收时,该房屋由上述部门统一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确认被征收房屋的合法性。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