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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14年办的贷款,正好遇上调利率,按4.25的利率签的合同,今年3月份又利率调整,我应该按照4.00执行,怎么一直没有下调?[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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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利率执行,如遇法定利率调整,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调整。根据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个人住房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次年1月1日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对此,《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借款合同》中相关条款已经进行了明确和约定。同时,若遇利率上调的情况,也将执行同样的做法,即已发放的贷款,次年1月1日统一上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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