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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在台东住,楼下门面房被出租出去开饭店,他们和我们居民共用一条排水管道,这样是否合适,谢谢回答![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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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市政公用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现有法规没有明确规定门面房必须单独设立污水管道,台东等地由于历史原因也不具备单独设立专用管线的条件。按照《青岛市城市排水条例》等有关规定,餐饮业户应按有关法规及规定设置隔油设施,避免含油污水对污水管道造成影响。良好的排水环境需要全体业主共同努力,做好共用污水管线的养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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