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整个小区好几个楼服务的公共设施的建筑面积能否分摊给小区业主?[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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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共有建筑面积分摊以幢为单位。共有建筑面积分摊仅限于本幢内的共有建筑面积。与本幢房屋不相连的公用建筑(如变电房、水泵房、门卫等)不得分摊到本幢房屋内。本幢内为多幢房屋服务的公用设施建筑面积不得分摊到本幢房屋内。感谢您对土地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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