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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离婚房产怎么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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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影响离婚房产分割的因素比较多,下面我针对比较常见的几种情况,做简单分析。 第一、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的。如无婚内财产约定,该房产属于婚前财产,不会因婚姻关系的存续而改变其性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第二、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夫妻共同清偿贷款的。依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的规定,该房屋为个人财产,针对共同还贷部分及婚后还贷所对应的增值部分给予另一方补偿。 第三、双方婚后出资买房的,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依法进行分割。 第四、夫妻双方婚前父母为其购买房屋的,一般视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夫妻双方婚后父母为其出资购买房产的,一般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部分资产作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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