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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的使用年限是如何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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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4 热心网友

    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对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作了明确的规定,其中居住用地70年。所以,一般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那么,对于二手房来说,应该如何计算呢?按照规定,应该根据我国土地的取得方式来分别看待。  若已购公有住房新占土地是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其土地使用年限应按原《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转让合同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规定,用出让年限减去已使用的年期计算。  若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土地是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即从该楼第一套房屋上市交易之日起核定其土地出让年限,其他房屋上市时,依上述办法分别计算使用年限,保证同一宗土地、同一栋楼的土地出让年限终止日相同。其中钢混结构、砖混结构房屋,其土地使用年限不超过70年;砖木结构房屋,其土地使用年限不超过50年。例如:某栋钢混结构房屋1997年竣工,该楼第一套房屋入市交易日期为1999年,其土地使用年限=70年-(1999年-1997年)=68年(2067年止),如该楼第二套房屋于2002年入市交易:其土地使用年限:70年-(2002年-1997年)=65年(2067年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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