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网 > 北京房产问答 > 北京公有住房变更承租人怎么办

北京公有住房变更承租人怎么办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 热心网友

    北京公有住房变更承租人方法如下:1、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领取《公有住房变更承租人亲属关系证明表》,带着表到原承租人档案所在部门开具,切记要加盖单位人事部门的印章,不可以是单位公章,之后在回到公证处向公证员提交包括《公有住房变更承租人亲属关系证明表》在内的一下证明材料包括原承租人的死亡证明,所有健在并且具有天津市户口的有权承租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有承租权人包括原承租人的父母、配偶和子女,若上述人等有死亡的,需要提供死亡证明),公有住房租赁合同。2、在上述条件齐备的情况下,所有有权承租的承租人必须一起去公证处,在公证员面前达成公有住房变更承租人协议书,只能由一个人承租,其他人必须放弃。相关说明:公租房变更承租人条件:1、原承租人死亡或外迁。2、与原承租人为同一户籍。3、是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员。4、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二年以上。5、没有其他住房。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