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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计税依据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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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2 热心网友

    房产税计税依据如下:1、自建的房子。需求供给原土地申请运用、建房申请等费税、修建公司的修建、修建材料和装饰等的累计总和;采购的商品房。原开发公司售房、契税单、装饰等的累计总和。2、采购的二手房。本来房主交易时的营业税确定交纳、个税确定交纳、契税单、装饰等的累计总和;拍卖的房子。原拍卖单、纳税单、装饰等的累计总和;属共有产业改变名字的房子。如因离婚改变名字的房子等按改变之前的来历分类。3、出租的房产,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对联营的房产,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予以区别对待。4、共担风险的房子,按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对收取固定收入,应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计缴房产税。对融资租赁房屋的情况,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以房产余值计算征收,租赁期内房产税的纳税人,由当地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5、新建房屋交付使用时,如空调设备已计算在房产原值之中,则房产原值应包括空调设备;旧房安装空调设备,一般都作单项固定资产入账,不应计入房产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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