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房产网 > 青岛房产问答 > 青岛其他 > 青岛土地 > 我是即墨区一位居民,我现在居住的宅基地房屋因建于1978年,房屋因年限长属于危房,准备重新翻建一下,房屋四临均为空地,无邻居,我房屋现在是一层平房,准备翻建成二层楼房,请问我需要走什么审批流非常感谢。

我是即墨区一位居民,我现在居住的宅基地房屋因建于1978年,房屋因年限长属于危房,准备重新翻建一下,房屋四临均为空地,无邻居,我房屋现在是一层平房,准备翻建成二层楼房,请问我需要走什么审批流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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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宅基地的审批由个人申请、村申报、镇(街道)审核,批次报区政府批准后,由国土资源所逐宗落实到户。具体程序如下: 1、符合建房条件的村民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 2、村委会将用地申请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张榜公布。 3、公布期满无异议后,村委分别向辖区所在的镇(街道)建设服务中心、国土所提出建房申请,规划部门按程序办理规划许可手续,国土所按程序初审。 4、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占用农用地的,需先申请分配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并按要求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再按宅基地审批程序上报。 5、经上述审核合格后,国土所到村庄张贴宅基地报批通告。 6、无异议后,村庄宅基地管理人员实地勘丈面积,调查四邻有无纠纷及侵权,核实现有住宅间数、户口、年龄等,填写《即墨市农村宅基地申批证书》,附市规划部门的规划许可手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及其它所需材料上报当地国土所。 7、国土所审查无误后,经所在镇(街道办事处)政府审核并出具同意上报意见后,报国土局审核。 8、国土局审核同意后上报即墨市人民政府批准; 9、宅基地经依法批准后,国土所领取批准证书,到村庄张贴批准通告,会同有关部门实地丈量批放宅基地,并在住宅建成后到实地检查是否按照批准的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符合规定的办理土地登记,发放土地使用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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