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有住房变更承租人办法是什么
全部1个回答
-
公有住房产权人或者其委托的经营管理单位(以下简称经营管理单位)负责核查申请人提交的公有住房变更承租人相关证明、材料。市内六区直管公有住房由市房产总公司负责核查,其他区县直管公有住房由住房所在区、县房地产管理局负责核查。单位自管产住房由经营管理单位负责核查。经营管理单位对申请人提交的公有住房变更承租人的证明、材料进行核查,对符合条件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公有住房变更承租人手续;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经营管理单位可以委托置换经营单位负责核查公有住房置换的证明、材料,办理公有住房置换手续。
相关问题
-
【文化名园】 精装修一居室租多少钱?
-
【恒盛金陵湾】 现在还有新的楼盘推出来吗?
答: 你好,目前都是二手房在卖,暂时不会有新楼盘了
-
【天印花园】 有免费停车位吗
答: 你好,停车都是收费的。
-
【凤栖苑小区】 房子靠路边是吧
答: 不是所有的房子,都靠路边的,得看位置。
-
【保利博雅和著】 现在售楼处还能看房吗?
答: 你好,可以看房的,随时方便
-
外地买房必须落户后才能买还是先买后落户?
答: 有居住证就可以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