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人防车位使用权属开发商还是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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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人防车位所有权是属于开发商的,因为,目前按照《物权法》的相关规定,人防车位是由开发商投资所建设的,属于小区的附属设施,开发商享有其使用权。人防车位具备了构造,利用上的独立性,归开发商专属部分,不属于业主共有。人防车位没有计算到房屋公摊,不属于业主共有。判断人防车位可以从建筑方式上看是不是有暂时的出入口、防护通道和密闭通道。从防护功能上看是不是有防护和抗爆单元,防护密闭门、波活门、密闭门。看结构上是不是具有抗荷载冲击波的设计,地下室顶面、底板、侧墙厚度都比民用建筑高,一般采用全埋方式的建筑。单独的人防地下室都拥有人防口,门都是非常厚重的防护门和密闭防护门,很容易就看出来了,里面的车位就是人防车位。如果地下室内部有划分区域,进行人防地下室建设,小区一般都会被要求集中处理,防护门围合了所有的车位,那肯定就是人防车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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