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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12年在台柳路买的商品房(高层住宅),现已收房,自己实地测量觉得使用面积与合同的建筑面积相差比较大,请问高层住宅建筑面积测算的依据是什么,有异议怎么办?[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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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e 热心网友

    商品房建筑面积的测算是依据2000年8月1日实施的《房产测量规范》进行计算的。在具体工作过程中,我市结合实际情况于2006年1月19日出台了《青岛市房屋建筑面积计算及共有建筑面积分摊细则》,对房屋建筑面积的测算方法进一步细化。同时依据2001年5月1日发布的《房产测量管理办法》的规定,房屋权利申请人、房屋权利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均可委托有资质的房屋测绘公司进行 房产测绘;当事人对房产测绘成果有异议的,可以委托国家认定的房产测绘成果鉴定机构鉴定。 感谢您的关注和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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