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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已离异两年,曾经和前夫一起共同使用公积金贷款两次,第一次我是主借贷人,第二次前夫是主借贷人,第一次贷款已还清,后来为了改善居住条件换房,目前第二次的…._九江

请问一下,已离异两年,曾经和前夫一起共同使用公积金贷款两次,第一次我是主借贷人,第二次前夫是主借贷人,第一次贷款已还清,后来为了改善居住条件换房,目前第二次的贷款尚未还清但离婚协议上写明房产和贷款都归前夫。我属于名下无房,请问还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如果可以的话首付比例是按一套房还是二套房计算?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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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9 热心网友

    您好,如果您的离婚协议已写明第二次贷款的产权及债务均为您前夫,那您购房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按第二套算,首付比例不低于总房价的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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