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房产网 > 广州房产问答 > 广州卖房 > 广州出售方案 > 公有住房出售资金怎么使用?

公有住房出售资金怎么使用?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u****0 热心网友

    对于公有住房 出售资金,进行整合出售收入,实行基金制。具体如下 1、整合公房售后维修基金。售前售后主体结构维修基 金、单位和个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及高 层住宅电梯、水泵更新改造资金整合后统称为公房售后维 修基金,由市统一在承办银行开立“公房售后维修基金”专 户,下设“维修资金”和“更新改造资金”明细帐。 2、建立住房基金。公房售后维修基金以外其余公有住房 出售收入整合为住房基金。由市统一在承办银行开立“住 房基金”专户,直管公产住房基金按资金用途下设“房管事 业发展”、“转换经营机制”、“收购旧房”、“危房改造” “区属机关、团体和全额预算事业单位住房货币分配”、 “售房经费”明细帐;单位自管产住房基金按资金用途下设 “住房货币分配”、“售房经费”明细帐。 3、调整公有住房出售收入账户设置。全市公有住房出售 收入整合为公房售后维修基金和住房基金,由市房委办代 表住房业主和售房单位在承办银行开立“公房售后维修基 金”和“住房基金”两个专户,实行统一归集,集中存款, 分账核算。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