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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名义买的二手商业办公类项目,还能再卖给个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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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商业、办公类项目(以下简称商办类项目)应当严格按规划用途开发、建设、、使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为居住等用途。   二、开发企业新报建商办类项目,单位分割单元不得低于500平方米;不符合要求的,规划部门不予批准。   三、开发企业新建的商办类项目,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用途建设、,违反规定的,规划国土、住建部门依法处理。   四、开发企业在建(含在售)商办类项目,对象应当是合法登记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购买商办类项目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不得将房屋作为居住使用,再次出售时,应当出售给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五、本公告执行之前,已的商办类项目再次上市交易时,可出售给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也可出售给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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