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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南京买的房子,户主是先生的名字,我是外省农村户口,先生是南京集体户口,现在先生把户口迁到新买的房子那,我的能迁入南京吗——南京
答: 您好,您的户口也是可以迁入的,具体建议去派出所询问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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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农村的.2009年我在老家买了一套二手房.当时的房主说房产证过段时间给我 我们当时草签了一份协议.后来原房主说房产证丢了.事情...
答: 若住房属国有土地上房屋,房产证丢失的,应按以下程序办理权属证书遗失登记: 1、房屋权利人应持身份证到市房管局,填写房产证遗失声明; 2、到房产档案馆查档并出具房产权属证明(房产档案馆收取查档费用); 3、在报上刊登权属证书遗失声明; 4、6个月后,房管部门发布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公告; 5、房屋权利人持刊登遗失声明和作废公告的原版报纸、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资料到市房产交易管理处办理遗失登记发证手续。 收费标准是房屋所有权证工本费10元/本,印花税5元/本。 补办了房产证之后就可以进行过户交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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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毕业后参加工作是单位的集体户口,后来辞职档案到了人才中心,现在新的户口制度下能把集体户口迁回原籍农村吗?
答: 辞职后被公司扣留档案,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原单位不予办理人事档案调转手续,是属于辞职纠纷的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辞职后被公司扣留档案,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按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当事人可就以下争议提请劳动仲裁: 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及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奖金、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包括因执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发生的争议;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在辞职中和原用人单位发生纠纷,原单位不予办理人事档案调转手续,是属于辞职纠纷的劳动争议,您可以向原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解除劳动关系的仲裁申请,在劳动争议仲裁裁定您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要求原单位办理人事档案调转手续,如果单位拒绝办理您可以向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科投诉要求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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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孩子因我是农村户口又是计划内所生在承包土地的时候分到了土地但是后来有因念书的原因又碰上了国家的随父随母都可以上户口就上了父亲的...
答: 房证的全称叫做《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子是归你个人所有的。 农村一般都是集体土地,所以土地证的全称叫做《集体土地使用证》‘土地你只拥有使用权’所有权是归村上所有。 所以说呢,房子你买了,房子确实是你的私人财产,所以可以办理房证。但是土地的所有权归村里,如果你不是该村村民没有该村的土地使用权。 如果你想办理土地使用证的话,只能把户口迁到该村去。 迁完户口后,你需要拿着变更后的房证复印件(过户土地证需要先过户房证),买卖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四邻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宅基地四周挨着村道或是村上空地之类的,还需要村书记的身份证复印件。另外还需要户口本复印件,写一份一户一宅证明去村上盖公章(就是写明你在该村只有这一处住宅)。除此之外,土地登记表上还有一些签字盖章的地方,国土所的工作人员会为你明确指出的,带好这些东西后,去过户土地证吧,工业户口严谨购置农村宅基地,这个国家有明文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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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农村户口,现在市内买了两间两层私房,房产证已过户到我的名下,请问这个宅基地是我的吗?我可不可以
答: 您好,办公用途的房屋不能申请提取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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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农村户口刚迁到老公那也是农村因为原居住地动迁想马上迁回可以吗 原居住地已经没有直系亲属 还有原地有3分土地合同30年的没到期...
答: 《物权法》第152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及其附属设施。”该条规定说明了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宪法》第10条也有同样的规定。《土地管理法》第8条第2款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这一规定,进一步将宅基地确定为归农民集体所有。对于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物权法》第153条规定,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所以,一般情况下,住宅地是不能转让出卖的。即使要出卖转让,其出卖的对象只能是村集体组织成员。如果你购买李某宅基地的行为符合上述条件,并经集体组织同意,且法院已判决宅基地归李某所有,你的购买行为有效,则受法律保护,但同时还要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如果你不符合购买宅基地条件,不具备购买宅基地的主体资格,其行为无效,当然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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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住的房屋是农村的平房,土地使用证的名字是我公公的,我们能把房子过户到我老公名下吗?
答: 《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所以,目前多数商品房在销售时,开发商和购买者都会在合同中约定专门用来停放汽车的车库、车位,通过出租、出售或附赠等方式,约定其归业主专有或专用。在这种情况下,不宜一概认为车库、车位归业主共有。 只有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用于停车的车位,才属业主共有。即使是业主共有的车位,收取一定的停车费也是合理的。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物业公司接受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的委托,有权对车辆在小区内公共场地或者占用业主共有道路的停放进行管理和收费。收取的停车费按照物业公司与业主大会达成的协议进行利益分配。 实际上,物业公司并不是收取停车费的主体。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决定收取小区停车费的权利主体是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只是受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的委托,对业主停车进行收费,因此,也就不存在合不合法的质疑。如因客观原因未能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可以由物业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代行业主委员会的职责。因此,社区居民委员会也是决定收取小区停车费的权利主体。 物价部门:必须按照相关标准执行 小区停车位可以收费,但并不意味着可以自由收费。收费必须取得市物价部门的允许,按照相关标准执行。 停车费的收费标准,应根据《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三种定价形式。其中,住宅区的露天或地下配套停车场等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 具体定价形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内机动车保有量和停放服务供求关系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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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农村户口!在别村承包了30亩地!承包了30年!到现在还有十几年到期我如果想土地确权可以吗?
答: 什么是土地承包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淮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承包土地确权的确权机关是哪一个1、确权机关是指依法有权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的行政机关。依照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确权的权利主体为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也就是说只有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才具有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权力。2、主管是指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具体承办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做为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具体承办确权工作,对确权的意见和建议,要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决定。相关知识延伸阅读: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确权,指的是确认权利,就是你现在的权利状态。现在的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指的是对农村集体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的确认工作。确权的目的是明晰产权,防止因为登记制度的不完善导致的土地权属纠纷。下一步的方向可能是推广农村集体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确权只是一个手段,是对现在拥有的各项权利的确认。现有政策已经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和流转。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是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等土地权利的确权登记发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包括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要覆盖到全部农村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包括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不得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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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户口离职没到年龄能销户提取吗_北京
答: 非本市户籍缴存人不符合异地转移或销户提取条件的,如公积金账户封存半年以上、家庭生活困难或回家务农不再在北京工作,本人一再坚持要求销户提取的,需由本人填写承诺书后,办理销户提取,若在京重新申请建立住房公积金的,须将销户时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全部退回。如未按要求退回的,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个人信息记入不良信息库,自违规行为发现之日起五年内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不予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五年后再次申请租购房提取时,曾提取的数额要在账户中封存。如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到异地,违规提取的不良记录随个人账户一并转移。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填写《非本市户籍人员解除劳动关系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住房公积金表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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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哥读书出去,户口不在农村,也没有田地,家里已经给他个地基盖房,现在我从新我哥读书出去他能分到我的房子吗?
答: 您好分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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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离婚,我有3个宝宝,我没能力养孩子我就不带孩子了,去年农村房子拆迁了我不带孩子还能分到东西吗?
答: 共同财产可以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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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农村人,家里我跟我弟都成家了,村里有两套自建平房,现在想把户口本拆分开成为两户直接到当地派出所办理可以吗?
答: 您好!请咨询户籍地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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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邳州XX的,户口从农村迁出到县里了,老家有房子这次集体拆迀还可以取得安置房吗得安置房吗?
答: 需要进一步了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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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哥读书出去,户口不在农村,也没有田地,家里已经给他个地基盖房,现在我从新我哥读书出去他能分到我的房子吗?
答: 您好分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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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农村人,家里我跟我弟都成家了,村里有两套自建平房,现在想把户口本拆分开成为两户直接到当地派出所办理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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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拆迁,产权人是父亲过世,我们户口分开同住在一起。按户口赔偿我能分到吗
答: 可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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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农村动迁安置房办过户我们村由于国家修6环拆迁了一部分村里的平房,我想问一下房产证能过户到我得名下吗?如何买怎么保证权益
答: 一、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二、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三、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四、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现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过程中的房地产卖契,即大家所俗称的“白契”。 五、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六、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七、对贷款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八、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 办理过户手续和按揭贷款时,买卖双方应按规定向房产中介公司交纳一定数额的佣金,除此以外,还有一些税费,如过户公证费、契税、印花税、评估费、保险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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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年在农村盖的房子,户口07年迁入,户口是非农户囗,现面临拆迁,我们能分到房子吗
答: 能分到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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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是农村户口后买成居民户口的最后当地国家农转非后能分到房子吗
答: 这个得咨询您当地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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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有农村平房一套.生前老人有遗嘱给三个儿子面临拆迁改造其他儿子女儿拆迁能得到补偿吗?村里需要其他儿子到村里签字吗?
答: 您好:(1)如果是农村的,农村的房子拆迁有三种补偿方式,1.有条件的,优先采取宅基地迁建安置,另补偿房屋重建成本价;2.纯货币补偿,就是房屋重建成本价+宅基地地价;3.房屋置换,相同地段按面积最低1:1;(2)如果是城市的,城市的房子有两种补偿方式:1.房屋置换,相同地段最低拆多少补多少;2.货币补偿,最低是周边房地产市场价;我只能提供上述法律规定的标准,没有办法给您确定具体的数额,具体多少钱一平米,需要根据当地的物价、地价来评估和计算,一般最低是重建成本价。此外,您继承的是您父母的拆迁房,其补偿按照继承法,国家该补偿给你父母多少,你就继承多少。并不会因为,您是继承,而少补或不补给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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