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找到“财政违法行为处分条例”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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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答: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房产税在下列地区征收:一、城市按市行政区域(含郊区)的区域范围;二、县城按县城镇行政区域(含镇郊)的区域范围;三、建制镇按镇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区范围,不包括所辖的行政村;四、工矿区指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非农业人口达二千人以上,工商业比较发达的工矿区。开征房产税的工矿区须经省税务局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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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还贷】我于2018年办理了蚌埠市的组合贷款,商业银行为:中国银行。因当时工作人员告知如果提前还贷需要按照商业和公积金的借贷额...
答: 现在可以随时还,不需要那么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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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入编教师公积金问题】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区教育局以实习为由,不给新入编的教师购买住房公积金,是否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我想咨...
答: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如果单位有侵犯你个人权益的行为请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公积金中心将积极配合,以职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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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缴纳基数问题】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缴纳基数应该是上年度平均收入(包括工资和绩效奖金)。那单位仅仅按照月基本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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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房产税暂行条例问题?有哪位网友晓得不,解答下呗,谢谢!
答: 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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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条例
答: 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你好,农村房屋拆迁采取货币补偿、产权置换及提供宅基地建房,其中被征收人选择产权置换的,一般按拆一还一的原则进行,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原则上来说是不能低于被征收人原有的生活水平,实践中如果觉得补偿不合理,可以采取法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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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房产税暂行条例
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发布 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一条 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第四条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第五条 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四、个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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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就网友提出的物业这种种行为,一般你们监管部门会如何处理,如何告知小区的业主?[青岛]
答: 物业服务企业按规定是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事项提供服务,主要是对公共部位、共用设施的维护及提供小区保洁、绿化、秩序服务。如出现问题,业主作为产权人应及时提出,督促其整改。如其拒绝整改,则可依法向区和街道物业管理部门投诉,依法处理。区和街道物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后,也会及时告知相关投诉人。对需依法查处的,则会及时移交城管执法部门依法查处。业主也可以直接向城管执法部门报告处理。对合同约定之外涉及水电气暖等专业部门负责的问题,不应由物业公司负责,应直接联系相关专业公司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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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蒙骗业主多收费是何行为?
答: 欺诈行为,可以带居委会和相关的公安部门举报和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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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讨厌小三的哪些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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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答: 合肥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不过好像被废止了。要想看新的,好像《新编城市房屋拆迁实用指南》这本书里有!就1页,到书店看看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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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讨厌小三的哪些行为
答: 您好,一般男人找了小三就不会讨厌她,除非小三打扰到男人家庭,希望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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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内容没有提交上嘛 我问一下 周口路96号联城花园什么时候能办房产证,房屋属于什么性质的,出售该处房屋有什么特殊条例和规定吗...
答: 联城花园项目已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具备办证条件。您可与售房单位协商,共同申请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领取《房地产权证》。该处项目性质属限价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销售及上市交易应遵照《青岛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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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怎么办.
答: 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应当在征求意见期限内提交书面意见,并附本人身份证明和房屋权属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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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有哪些
答: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改革城镇国有土地使用制度,合理开发、利用、经营土地、加强土地管理,促进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国家按照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原则,实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制度,但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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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拆迁条例对2006年已经拆迁有什么影响
答: 既有效,又没有效。因为新的拆迁条例是从2011年1月21日开始实施,这就是说如果在2011年1月21日前取得拆迁许可证的并实施拆迁地区,任然按2001年6月13国务院颁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执行。如果是在2011年1月21日后取得拆迁许可证的拆迁地区,将以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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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包括什么内容?
答: 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你好,房屋拆迁给予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安置补助费、停产停业损失费、搬迁费等之类的费用,原则上来说是不能低于被征收人原有的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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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蒙骗业主多收费是何行为?
答: 一般只收物业管理费。。长沙的物业管理费一般在1.5元每平方米左右进场装修一次性效2000。说是可退但一般不退。。其他费用不收。但有可能个别物业要收取。停车费另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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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有哪些
答: 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全文内容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2006-01-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5号 一九九○年五月十九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一章 总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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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是什么
答: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如下:1、为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规范登记行为,方便群众申请登记,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制定本条例。2、本条例所称不动产登记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3、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适用本条例。4、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5、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6、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不动产登记工作。7、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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