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产网 > 上海房产问答 > 上海卖房 > 上海业主风险 > 预售房合同生效时间应当为登记备案的时间是啥意思

预售房合同生效时间应当为登记备案的时间是啥意思

全部2个回答

  • 了解ta 头像
    刘震 经纪人

    就是在交易中心备案的时间

  • 了解ta 头像
    张可均 经纪人

    在商品房买卖法律关系中,出卖人与买受人合同主体地位平等,当事人应以自己的真实意思来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以此设立、变更和终止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根据合同自愿原则,买卖双方经协商同意,完全可以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作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的条件,由于合同的这一特别约定并未违反我国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故在处理有关纠纷时应当从其约定,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 从预购人的角度考虑,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后,预购人还可以对抗商品房建设施工承包单位的对该工程折价或拍卖价款的优先受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发包人逾期支付工程价款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工程折价或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从该工程折价或申请拍卖的价款中优先受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

共 2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