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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中的房款问题.

我是卖方,买方先给了首付款20W,在中介那,我的产权证也在中介那,剩下的房款需要把我的产权证更改成买方名再贷款。我需要让中介给我出什么合同吗?这种方式需要公证吗?这种方式有安全保障吗?知道的麻烦解答,不知道的请绕行。谢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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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玉恒 经纪人

没事的,不用出什么合同,你当初签合同的时候上面都写清楚了,另外房贷款没有放在中介那里,是放在银行,中介没有权利把房贷放在中介这里,都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这些交易流程中介没有和你说吗,你应该了解清楚了再卖房啊

全部3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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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卢涛 经纪人

    你好,这是正常的交易流程,中介收你的产权证就是怕你一房两卖。你也是太谨慎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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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晓涛 经纪人

    那里的房子要卖啊,那么复杂,北京这边中介是不能碰房款的,我个人觉得这种方式没有什么保障,可能是一个地方一个规矩吧。建议您慎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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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玉恒 经纪人

    没事的,不用出什么合同,你当初签合同的时候上面都写清楚了,另外房贷款没有放在中介那里,是放在银行,中介没有权利把房贷放在中介这里,都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这些交易流程中介没有和你说吗,你应该了解清楚了再卖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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