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具备资格的问题

政策所限不具备购房资格,开发商(某品牌开发商)说先交钱,然后开具认购书,还有机打收据。等后期来这城市工作了、落户了再签购房合同及网签。对了,还有一个个人申请书要填,大概意思就是要是后期交房前还是不能落户的话,后果自负。这样靠谱吗?房子会不会又被卖给别人?有其他风险吗?

全部4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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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东 经纪人

    有风险!这样的房子不建议考虑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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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强 经纪人

    这种操作是不被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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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卫钢 经纪人

    这样对开发商一点风险也没?你只能算类似备胎,首先只能抓紧落户是正事,在等等后续政策,看有啥利好消息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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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仕林 经纪人

    建议不考虑此方法。 实在想考虑,需确定所有合同具有法律效应,以备不时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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