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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居中介签委托协议时没有告知我卖方是二房东是否涉嫌欺诈违约?

在优居中介当时谈好是替房主解押,并给我看了房主的房产证复印件,我们签了委托协议,交了诚意金3万,但我过两天收到的收条是另一个人的签名,经过询问才知是二房东,是房主全权委托公证的受委托人,后来又告诉我这个房子已经被出租了,说只要签了合同就可以收房租了,说好卖方收到诚意金后就转为定金了,在这个过程中中介有意隐瞒卖方的真实情况,是否涉嫌欺诈?全权委托公证的受委托人收到定金后把房子出租是否涉嫌违约?

全部5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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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远炳 经纪人

    在北海居多房源掌握在中间人手中,公证委托是一样可以过户,不存在违规,只要能过户到自己名下,其他的不是很重要,因为北海房产交易中心,是承认公证委托可以过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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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海思 经纪人

    是不是二房东不重要,只要公正委托是真的就可以了,关于出租的问题,看你当时怎么和委托人谈的,如果是要自住,你可以要求房东解除出租的,无非房东就是赔一点出租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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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继荣 经纪人

    违不违约看你们签的合同已级合同涉及的相关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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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远炳 经纪人

    有委托书在手就是房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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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墨 经纪人

    你这有可能是当初的答应你的诚意金。签合同的时候签的定金!就算是你交的定金也房子没有签合同。从权属关系上。不属于你的。这件事表面上是欺骗。但实际上是玩的一个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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