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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改造,有集体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拆迁办要我补交土地出让金,合理么

我家拆迁,有集体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拆迁办要我补交1000元一个平面方才转为商品房,要不然房子就是农民公寓,请问我可以要求拆迁方付这个费用么,还有我家一楼改了店面,可以要求补偿店面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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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樊冬冬 经纪人

    如果不转为商品房的话,您这边拆迁就不会商品房给您赔偿,一楼改了店面是不可以补偿店面的,因为那属于您住宅产权里的,店里的产权为非住宅,而且赔偿条件不一样,所以这个补交的钱是要的,到时候你这房子按农民公寓算,就像那种没有产证的房子,陪不了几个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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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韬 经纪人

    听说过这种想法 但是补交多少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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