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和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也按照合同规定缴纳了首付款。在做银行贷款时候,银行说我是二套要再交
百分之30的款。可当初签订合同的时候只是缴纳30。马上要交房了,开发商要求我补款。如果不补及就不给钥匙。请问我该如何?
全部14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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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ta
这个比较麻烦,按现在来算的话你是二套了!银行的话都是按你现在的情况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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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ta
只能交了啊你当时肯定没有问清楚的,只能是自己失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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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ta
你好!如果你名下已经有一套房子了,或是已经有贷款了,那么你只有补交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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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ta
您好,您之前贷过款的吗?二次贷款就要付6成的。看看您合同有没有写如果不是首套贷款是不是你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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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ta
是否首套住房在上海,以前有商业贷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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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ta
贷款不足部分肯定要补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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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ta
这个是你个人问题,在购房的时候你应该知道你是二套房,要缴纳百分之六十的首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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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ta
如果你有一套房子了,现在的这是第二套那就必须交,如果不叫还要负法律责任。但是只是你的第一套房子那开发商就算欺骗敲诈,可以告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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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ta
首先,在购房前是否把自己情况告知开发商售楼员。 第二,是否有书面的协议(有关贷款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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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ta
如果你是二套,那就必须交了。名下有没有房产,有没有做过按揭,你自己应该比谁都知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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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ta
这个你可以具体跟开发商协商,如果你有能力还交30,并且你很想要这个小区的房子,那么你就交,如果你没有能力,开发商也会把30%的房款退还给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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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是你真的是二套房的话那就一定需要交款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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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ta
像你这种情况就比较麻烦了,因为开发商都有指定银行的,如果可以自己找银行的话可以包装做首套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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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ta
您在上海还有其他房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