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房产网 > 成都房产问答 > 我买的门市,两证的名字是女儿的,是父母出钱买的,当时女儿还小,正念书,我电话联系女儿,她说父母做主。

我买的门市,两证的名字是女儿的,是父母出钱买的,当时女儿还小,正念书,我电话联系女儿,她说父母做主。

我给了定金签了合同,现在女儿回来说卖便宜了,不卖了,我该怎么办?合同无效吗?他们不存在违约吗

全部10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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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宗欢 经纪人

    按法律程序来说,您不是产权人,算无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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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瞿鸿鹏 经纪人

    这个签合同的时候是产权人签的么?不是本人的话有委托书么?木有就是无效的合同!费产权人无法也没有权利支配该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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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飞 经纪人

    您好,根据您的情况,首先要看看女儿在达成协议时是不是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如果有的话,他们算是违约了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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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论强 经纪人

    有没有委托书呢?产权人不同意怎么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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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庞希学 经纪人

    当然是无效的,您女儿是业主,没有他的授权委托书,和同事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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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卢涛 经纪人

    你好请问你签的名字是你的还是你女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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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文龙 经纪人

    您好,签合同肯定要房产证本人签或出具委托书,如果没有和他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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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尚 经纪人

    首先,产权人没有签字,属于无效合同。 然后,中介方没有做到审查的义务,也存在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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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海成 经纪人

    是谁签的字,女儿签的字就应该有效。父母钱的就不好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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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方晨 经纪人

    您好!是属于违约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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