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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该怎么办?

父亲一套单位福利房,二十年房龄,一百平米,,母亲两年前去世,,父亲要在有生之年转在我名下,请问用继承,赠与,买卖那种方式较好?今天咨询了一下,房管工作人员说母亲去世两年不能买卖房屋,说虽然母亲去世了但有房屋有一半产权,只能继承,可是以后我要出售此房确要缴纳20%的税,岂不亏大了,还有就是如果父亲面向社会出售,那是不是同样不准买卖,真是搞不懂,所以请各位专家高手指点指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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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建敏 经纪人

要是你还有其它房产的话还是以买卖形式比较好的,继承的话以后要交遗产继承税差额的20%

全部5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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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鹏 经纪人

    如果这样只能先让您父亲把所有的房产继承下来,手续麻烦,然后走买卖程序比较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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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该房屋如果是在您父母婚内够买的,那您母亲也是房屋所有权人。只要出售房屋就要所有产权人都到场签字,而您母亲已去世,出售该房产是行不通的,同样赠与也走不通。只能走继承,建议先过户到你名下,再出售时还会不会是20%的税目前还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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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枥伟 经纪人

    这种情况就只能先做继承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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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慧华 经纪人

    最好是先让你爸全部继承回来,然后转手卖给你就可以了,这样要交评估价的1.5%税费。但是以后要出售什么的就方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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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建敏 经纪人

    要是你还有其它房产的话还是以买卖形式比较好的,继承的话以后要交遗产继承税差额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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