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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爷爷有一套房子,现在想过户到我父亲的名下,根据青岛市现在的收费政策,买卖和赠予那一种花钱少?

房子是拆迁的经济适用房,取得房产证尚不满5年,另外我父亲有兄妹5人,那一种方法办理可以杜绝以后房产纠纷?请求高人帮忙,谢谢啦!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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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你家的是拆迁的回迁房,还是申请的经济适用房,这两个有很大不同,要是是回迁房的话,可以买卖和赠与,赠与花钱少一些,以后也不会有纠纷,但是你实在担心呢,就可以用过户(买卖)的形式,这样就不会发生纠纷,要是是经济适用房的话,不能办理过户,而且每满5年,赠与也不能办,只能你爷爷里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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