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房产网 > 重庆房产问答 > 重庆其他 > 重庆法律纠纷 > 农村房屋出购后的纠纷

农村房屋出购后的纠纷

买方:A 卖方:B 卖方有房屋一栋,砖混结构,面积191.09平方米公开出售,买方自愿达成以下条件,达成购买协议: 1:房屋四至界畔:以土地使用证,南川集建(93)字第2062号文准,包括地坝,地坝外耕地,竹林在内。 2:房屋价格:100000元 。。。。。 其他的省略 请问:买方所购买的是以合同中所规定的房屋面积为准,还是以合同中写明的房屋四至界畔为准?因为合同中写明的面积比四至界畔小很多

全部1个回答

  • 了解ta 头像
    韦懿峙 经纪人

    你好:我很愿意回答你的问题,农村房屋出售一般在法律层面上是以合同中明确面积及出售人权利范围内的内容。还有一点最重的是,一般买卖农村的土地或房屋时最好有一名执业律师在场,那样会减少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希望可以帮到你!谢谢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