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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妈的老房子现在棚户区改造~只有41个平方米~拆迁人说不足50平方只能要60平方的安置房~

我妈想要75平方的就要按市场价,~我想知道具体我们能享受什么?不太懂这方面条款,天山网查的《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的,拆迁人应提供一套建筑面积50平方米的安置用房,安置房屋与原房屋建筑面积的差额部分,按400元平方米结算。》 《被拆迁人房屋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含50平方米)不足60平方米,被拆迁人要求增加安置面积的,拆迁人可增加至60平方米,增加差额部分多层住宅按700元平方米,高层住宅按1200元平方米结算,被拆迁人继续要求增加安置面积,拆迁人可最终增加安置面积至75平方米,增加的部分多层住宅按1400元平方米。高层住宅按2200元平方米结算.》意思是补齐50平方能按这个条款算价吗?我这种情况怎么算请各位专家麻烦给我讲解下

全部1个回答

  • 了解ta 头像
    曹作壮 经纪人

    各地拆迁政策乱象丛生,到底怎么执行,当地拆迁办才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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