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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去公证处进行公证是不是具有法律效力?

我想买别人的私房,就是现在的卖主是买的别人的土地自己修建的一栋7层楼的房子,我想买其中一层,现在的卖主也是过户过来的土地证,我想问的是我在和卖主签订购房合同时去公证处进行公证(公证的内容为我以后的想卖房子时的买卖权归我,和遇到土地拆迁时我自己的那一层的补偿归我),这样的公证是不是有效?

全部5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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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晓明 经纪人

    公证处可以给您公证但风险都是您自己承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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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敏安 经纪人

    这样的话,对您来说有一定风险,因为公证是有有效期的,因为在国家部门只证明这房子是原房主的跟您没关系,就算有公证书,公证书的法律诉讼期是两个月,两个月以后就失效了。这就看您和房主的关系怎么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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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旗 经纪人

    风险很大公正没有法律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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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华健 经纪人

    他修建的房子在工商局有备案,房产局有注册,有独立销售权是可以买的,要有单独的房产证,具备这些条件不需要公正,你买过之后过户到你名下。如果没有公正也是不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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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祥 经纪人

    一般来说公证是没有什么用的,所以对于这样的情况你要想清楚然后再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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