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产网 > 上海房产问答 > 上海其他 > 上海法律纠纷 > 上海宝山区二手房交易协议与签订的正式合同出现误差纠纷

上海宝山区二手房交易协议与签订的正式合同出现误差纠纷

产权人是我老婆和她父母,由于当天签订协议我代替产权人到中介详谈,当天的协议上写明是8月10号前过户,8月份以后房租归买受人收取(带租约)。后来到了正签那天我没到场,中介私自更改日期改成8月30号前过户,我老婆和她父母没详细了解就签订了合同,现在中介通知由于下家办不出贷款,要拖到8月30号左右过户。请问我8月份的房租需要给下家吗?没过户的房子租金交给下家收取这算显失公平吗?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t****3 热心网友

    可与下家协商,要求产权变更后,再收取房租。 建议协商为好。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