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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情况怎么操作?

我本人上海户口,妻子外地,目前和我父母同住,人均面积低于33m。我和妻子名下有一套房(A,还未办完产证),我在父母房产证(B)上有名字。目前考虑把A卖掉置换一套离父母近一些的,但这样算二套房,且60%的首付,利率也上浮10%。有可能把我名字从父母产证上去掉而不产生太大费用吗?如果这样能行,我再购买算第一套房吗?

全部7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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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坤 经纪人

    你好,如果两套房子你都没有贷款记录的话,在买房子正常来说是可以算首套房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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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景玉芳 经纪人

    您好!您A套若是贷过款,现在在买进贷款就是二套。您B套房子的名字下掉,且A套也卖掉了,那么再买进契税上是首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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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全香 经纪人

    如果你之前就有贷过款,那不管去不去名字你贷款都算二套了,去名字的话只能是契税算首套,你们如果有小孩的话,那你还你妻子做个离婚,并且把子女给你妻子,那你妻子就算是首套了,当然前提是之前她也没贷过款,如果你要去B的名字的,话,那就按正常交易缴税,三分之一的契税,如果满五年可以不用缴营业税和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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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田福生 经纪人

    你好再买房子把房产证上面的名字除掉,谁的名字买除掉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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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仕洪 经纪人

    卖掉A套,在去掉B套上的名字你是算首套的,去名字的费用是没办法避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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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潘晓兵 经纪人

    您好,您这确实属于二套房,要B产证去名,属于正常买卖所产生的三分之一的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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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健 经纪人

    前者是两套把名字去掉之后只有名下没有房子了在买就算首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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