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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94年工作单位给交公积金归省公积金管理中心。2004年辞职,就没再缴纳,并将公积金内存款提出。

2013年现单位又办理公积金缴纳,属区公积金管理中心。请问,我这种情况怎么办理?需要补缴吗?现在公积金卡已丢失,我省和区之间有没有什么办理手续。我现在想再办理需要怎样的流程?十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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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彬 经纪人

你好,去公积金管理处咨询一下,能了解的更清楚

全部3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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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德亚 经纪人

    当地的政策可能都不太一样,这是济南安居客,你去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问问吧,你单位上怎么说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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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您好,您是辽宁沈阳,您在北京安居客发的,可能不是很了解那边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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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彬 经纪人

    你好,去公积金管理处咨询一下,能了解的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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