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房产网 > 青岛房产问答 > 青岛其他 > 青岛房产政策 > 关于限购中购房之日前两年的说法。

关于限购中购房之日前两年的说法。

限购中说非本市户籍必须提供自购房之日前2年内连续缴纳12个月的社保证明。 现在是18年四月,如果我提供16年4月到17年4月的社保连续缴纳证明,是不是也可以获取购房资格?

全部9个回答

共 9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