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房产网 > 珠海房产问答 > 珠海交易过户 > 珠海税费计算 > 姑妈出国了,他将房子赠送给侄子需要交税个人所得税吗?

姑妈出国了,他将房子赠送给侄子需要交税个人所得税吗?

全部2个回答

  • 了解ta 头像
    莫明成 经纪人

    他们的关系是不符合赠予的条件的,只能像二手房买卖那样转让。 普通住宅满五年,免营业税,满五年基础上如果是广东省内以家庭为单位唯一住房,那就不用交个人所得税。

  • 了解ta 头像
    母艳芳 经纪人

    如果以赠予的方式过户就不需要。但是要到公证处交房屋总价的2%作为公证费。其它费用没有。但如果以后再卖房子,就要交40%的个人所得税了。

共 2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