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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家07年买了一套商品房,产证上有我们夫妇及女儿(29岁)共3人,另外我女儿在我父母的售后公房产证

上也有名字。这样我们家的这套商品房因为我女儿的原因不能算唯一了吗? 如果将我女儿名字从这套商品房产证上去掉,赠与和买卖各有哪些利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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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税是按照你们和女儿两个家庭分开审的,你们的三分之二算唯一,你女儿的三分之一不是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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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秀强 经纪人

    对的,算不唯一的。最好走买卖程序,走正常的税费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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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甄永振 经纪人

    是不唯一,要去掉的话赠予不如买卖方便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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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税是按照你们和女儿两个家庭分开审的,你们的三分之二算唯一,你女儿的三分之一不是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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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你这算是二套房,如果去掉就是只有一套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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